夫妻之間價值觀念的不一致必然導致經常的激烈的爭吵,在生活中,夫妻雙方堅持自己的價值觀念,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對方是錯誤的,雙方在言語上往往互相指責,在行為上背道而馳,價值觀念不一致,是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原因之一,如果發現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被一方轉讓時該怎么處理呢?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為大家詳細講解。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必須分割,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如果發現另一方在離婚前轉移了財產,該怎么辦?離婚前一方轉讓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那么如何申請財產保全呢?
一、離婚前一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1、轉移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常見生活方式
(1)故意隱瞞財產在夫妻離婚中常見。如果對方不知道房產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他們不知道這些房產的存在,就不知道從何下手,也不需要花成本去過戶。
(2)偷偷把財產轉移到別名下或低價出售,對于企業無法進行隱瞞的財產,夫妻一方可能可以通過這種贈與給別人學習或者低價轉讓給別人的方式以及轉移。
(3)偽造公司債務或者夫妻共同債務的。
2、一方轉讓財產怎么辦?
(1)及時制止,聘請律師協助。
發現夫妻關系即將破裂。為了防止一方轉移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量要一起清理。如發現一方擅自處分財產,另一方應及時制止,必要時應盡快聘請律師協助處理。
(2)申請財產保全
提起離婚訴訟前發現學習對方公司已在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等,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需要不斷提醒的是在法院應當采取有效保全控制措施后三十日之內,申請人必須具有起訴,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企業財產保全。
離婚訴訟中,發現對方毀損、隱匿、轉讓或者變賣財產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保管財產的義務人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隱匿、轉移、毀損、變賣。
(3)離婚后再分割
在離婚后,一方又找到另一方離婚前轉移企業財產的證據,還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中國再次分割夫妻雙方共同管理財產。
二、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1、訴請財產保全
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對于法院可以申請企業采取保全控制措施。申請人應當發展提供一個擔保,不提供融資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申請一個人在中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企業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保全。
2、財產保全范圍
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與案件有關的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一條
配偶在婚姻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配偶共有:
(一)工資、獎金;
(二)出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因繼承或者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具有共同發展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發展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七條
婚姻期間,下列財產為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共有財產”:
(一)一方投資個人財產取得的收入;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金。
以上就是關于夫妻離婚共同財產被轉讓發生后的一些處理建議,相信大家對深圳離婚律師的講解也基本了解,如果您有其他問題需要咨詢的,可以點擊下方圖標或者撥打我們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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