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律師:經濟條件改良不能更改撫養權以及如何爭取撫養權
時間:2022-12-07 09:24 點擊: 關鍵詞:深圳婚姻律師,撫養權
夫妻簽訂離婚協議時,由于一方條件達不到可能無法獲得孩子的撫養權,經過幾年的努力,經濟條件提高了,這時如果想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變更嗎?怎么變更?下面由深圳婚姻律師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經濟前提改良能變更撫養權嗎
經濟前提改良,能否成為變更孩子撫養權的理由?
依據法令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干法律解釋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法院才會予以支持:
1、與子女配合生存的一方因患緊張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配合生存的一方不盡扶養責任或有荼毒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存,該方又有扶養才能的;
依據上述法令劃定,一方經濟條件改善不能成為變更撫養權的法定理由。
二、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離婚案件都存在互相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問題。訴訟時需要做好以下幾點:
1、兩邊基礎前提的取證。離婚案件中,白領及以上人士占多數。是以,夫妻兩邊的基礎前提,如人為、文明學歷等差距不大,但這其實不表示就沒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兩邊怙恃基礎前提的取證。當代的生存節拍較快,不少時間,孩子每每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于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存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扶養題目的處置準繩,是不影響孩子的康健生長。假如兩邊離婚,但有一方間隔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看法至關首要。普通,法院在處置扶養問題上,會當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看法,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當中,做好孩子的思維事情,使孩子違心隨本人生存是尤其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歸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大家閱讀到這里相信已經對上述的相關規定已經有所了解,相信你對此已有基本的認識,如果你對上述文章中的敘述或者其他的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深圳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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