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找那個律師能在孩子撫養權案有勝算 一、離婚后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
判斷兒童監護權的標準。
當夫妻關系破裂,進入離婚訴訟時,除了財產分配糾紛外,焦點往往是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法院關于離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判決,不僅關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長,也影響到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因此,正確處理好撫養孩子的問題至關重要。《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離婚后,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正在哺乳的孩子應該和哺乳的母親一起撫養。母乳喂養后的子女因雙方發生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根據這一規定,夫妻離婚時,對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判斷標準,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哺乳期的兒童。
雖然現實生活中嬰兒的哺乳期因人而異,但由于《關于子女撫養的意見》規定“兩歲以下的兒童一般隨母親生活”,在司法實踐中,“哺乳期的兒童”通常理解為兩歲以下的嬰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的子女一般與母親同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母親可以與父親同住:
1.母親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未治愈的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她同住。
2.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但父母要求孩子和他一起生活。
3.出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親住在一起。如果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不利于子女撫養;母親工作特殊,不方便帶孩子;或者母親犯罪,不利于撫養孩子。
4.父母雙方都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不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產生不利影響。
(2)哺乳期后的子女。
也就是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就子女權益、雙方的贍養能力、贍養條件等做出判決。實踐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絕對優先直接支持條件。
父母雙方要求子女與他們共同生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絕育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孩子長期與他們生活在一起,改變他們的生活環境顯然不利于他們的健康成長;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孩子與他們生活在一起,有利于他們的成長,而對方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長期未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的。
2.直接支持條件的相對優先級。
《關于撫養子女的意見》第四條規定,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但如果子女與爺爺奶奶單獨生活多年,且爺爺奶奶要求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則可視為子女與父母同住的優先條件。
3.考慮孩子的意見。由于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具有一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愿,《關于子女撫養的意見》第五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與其父親或母親有爭議的,應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4.同意輪流直接帶孩子。未成年人除了由父母一方直接撫養外,還可以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關于撫養子女的意見》第六條規定,在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以約定輪流撫養子女。
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拒絕直接撫養子女或爭奪子女,根據《關于撫養子女的意見》第二十條規定,在離婚訴訟中,可以提前決定由一方臨時直接撫養,以保證離婚訴訟的順利進行。
(二)當事人如何積極爭取子女撫養權。
(1)作為孩子母親,如何積極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你是孩子的母親,舉證方向和收集的證據如下:
1.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親住在一起。這主要是考慮到孩子還在幼兒期,需要母親母乳喂養,所以母親可以給孩子更多的考慮和照顧。
2.雖然孩子兩歲多了,女方已經絕育,但男方沒有,而且男女年齡差距不是很大,所以孩子更有可能判女方。
3.孩子們一直和他們的母親住在一起。如果他們離婚后改和父親住在一起,生活習慣會有很大改變,成長也會受到影響。孩子更有可能判給女方。
4.在男女撫養條件差別不大的前提下,比如工作穩定、收入,如果婚姻關系破裂是男方的過錯,比如有婚外情的證據,孩子更有可能判給女方。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考慮到他們的不良習慣對孩子的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給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都沒有明顯的過錯,所有條件都是平等的,如果女方思想素質更好,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孩子,就更容易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7.十歲以上的孩子顯然同意和母親住在一起。
(2)作為孩子的父親,如何積極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你是孩子的父親,舉證方向和收集的證據如下:
1、女方患有惡性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子女成長的。
2.女方長期不回家,不履行撫養義務。
3、男方已經絕育,或者失去生育能力。
4.男方年齡太大,再生育的概率小,而女方處于良好的生長期。
5.女方有不良習慣或其他可能影響孩子的質量問題。
6.女方收入低,工作不穩定,無固定住所。
7.十歲以上的孩子明確表示與父親同住。
網友咨詢1:父母離異,孩子怎么判刑?
如果你有兩個女兒,一個快1歲,一個12-13歲,你怎么判斷她們?如果一個12到13歲的女兒想跟著父親,可以自己選擇嗎?關于贍養費的標準是多少收入?
婚姻幫助律師回答: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以母乳喂養的子女,以母乳喂養的母親為原則撫養。母乳喂養后的子女因雙方發生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維護子女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親先證明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
包括工資表、完稅證明、銀行存款單、產權證明等。,足夠的經濟實力可以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這對爭奪孩子的撫養權非常有利。
二、證明夫妻雙方綜合素質的材料。
照顧者的道德品質、人際關系、教育水平和價值觀會對未成年子女的性格產生很大影響,而直接照顧者的思想素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所以要盡量提供一些證明自己素質的證據,比如學歷證書,各種榮譽,參加志愿者和獻血活動的證書等。
三、證明撫養孩子環境的材料。
一方面是居住情況,比如一方學歷好、居住社區成熟的房產,對孩子的生活和上學更有利,獲得撫養權的機會更大;
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員的情況。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不是丈夫,也不是妻子,尤其是學齡前的孩子,通常是單親。所以,孩子過去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照顧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和身體狀況,往往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重要方面。
在深圳找那個律師能在孩子撫養權案有勝算 第四,孩子的看法。
法院在處理撫養權問題時,會認真聽取十歲以上兒童的意見,在日常生活中與兒童形成密切的關系。贏得孩子的意愿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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