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日期已經確定。當雙方準備婚禮、宴請客人并準備領取結婚證時,在婚前檢查中發現該婦女生病,該男子起訴并要求返還彩禮。近日,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婚約財產糾紛。深圳人民南婚姻律師為你解讀這個案例。
2013年底,原告孫某和被告邱某被介紹認識,相處后不久就商量結婚。2014年第一個月,原告孫某的母親將彩禮26800元送給被告家,并將彩禮交給被告邱某的父親。雙方同意孫某和邱某結婚。同年2月8日,孫某和邱某準備辦理結婚登記。在婚前檢查過程中,他們發現邱某有身體問題,所以他們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第二天,邱某去復查,結果是一樣的。雙方取消婚禮后,原告未能就彩禮返還進行談判。為此,原告認為被告不可能隱瞞自己生病的事實,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
深圳人民南婚姻律師說結檢發現女方有病男方要求返還彩禮" src="/uploads/litimg/IMG_9265.jpg" title="深圳人民南婚姻律師說結檢發現女方有病男方要求返還彩禮" />
被告辯稱,他沒有隱瞞敵人生病的事實。在婚前檢查之前,他不知道敵人生病了。彩禮是原告的禮物,彩禮已用于購物和宴會,并要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在審判過程中,原告表示只要求返還彩禮,不要求承擔責任。
法院認為,《婚姻法》實行婚姻自由、自愿結婚的原則,禁止買賣婚姻,禁止借用婚姻索取財產。原告按照習俗支付彩禮,以婚姻為依據。孫和邱因故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原告有權要求被告返還。考慮到被告已經準備好結婚,本案適用適當返還的原則,返還2萬元。原告支付的彩禮由被告邱收取,原告不要求被告邱承擔責任,因此本案的民事責任主體是邱。
被告辯稱,原告支付的新娘是禮物,而不是被告要求的。原告的付款是有條件的,是在孫和仇恨結婚的前提下,而不是免費的禮物,原告的付款條件沒有實現,孫和仇恨未能結婚,原告有權要求返還。被告的辯護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接受。因此,被告在判決生效后15天內返還原告孫,徐2萬元;駁回原告孫,徐的其他訴訟請求。深圳人民南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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