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發現配偶私自給第三者(俗稱“小三”)轉賬,作為合法配偶能否追回這些財產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司法解釋,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屬于共同財產,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這種行為是無效的。深圳離婚律師將詳細解析這一問題,幫助大家了解如何通過法律手段追回損失。
### 一、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也明確指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的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侵犯了配偶的財產權益。
### 二、實際操作步驟
1. **收集證據**
- **轉賬記錄**:銀行轉賬流水、支付平臺的轉賬明細等。
- **關系證據**:證明配偶與第三者之間存在不正當關系的證據,如聊天記錄、照片、證人證言等。
2. **協商解決**
- 可以嘗試與第三者協商,要求其返還轉賬款項。在協商過程中,表明轉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其接受轉賬是不當得利。
3. **提起訴訟**
-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不當得利或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請求法院判令第三者返還相應款項。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審理和判決。
### 三、注意事項
- **時效問題**:追回轉賬款項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一旦發現此類行為,應盡快采取行動。
- **財產性質**:如果轉賬款項屬于個人財產,則無法追回。例如,婚前財產、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補償、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等。
### 四、案例分析
在實際案例中,法院通常會支持原配的訴求。例如,在張某訴李某案中,張某發現其丈夫李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多次向第三者轉賬共計50萬元。張某收集了轉賬記錄和聊天記錄等證據,并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的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侵犯了張某的財產權益,最終判決第三者返還50萬元。
### 五、總結
如果你發現配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擅自給第三者轉賬,不要慌張,及時咨詢專業深圳離婚律師,收集相關證據,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深圳離婚律師提醒您,面對此類問題,務必保持冷靜,依法維權。
**關鍵詞**:深圳離婚律師、老公給小三轉賬、追回財產、婚姻關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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