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深圳涉外離婚律師重點講解涉外離婚的六個問題:涉外離婚判決調解文件的效力;涉外離婚文書送達問題;涉外離婚期間問題;涉外離婚案件證據(jù)存在問題;受委托代理涉外訴訟的問題;如何處理中國公民在國外的離婚問題。
一、涉外離婚判決調解文件的效力
1.外國離婚判決書和外國離婚判決書的調解文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公民申請外國法院承認離婚判決書程序的規(guī)定》辦理。
2.我國的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對中國和外國有雙邊司法人員協(xié)助條約的,請求外國司法資源部門可以確認其域外效力,和中國企業(yè)沒有一個雙邊司法協(xié)助條約的,或外國司法行政部門不確認其效力的,必須在境外重新開始進入社會司法系統(tǒng)程序解除婚姻家庭關系。
二、涉外離婚送達問題
人民對于法院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一個住所的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可以設計采用下列行為方式:
1.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我們共同參加的國際貿易條約中規(guī)定的方式送達;
2.通過中國外交發(fā)展途徑送達;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收件人,可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收件人所在國的使領館送達;
4.送達受送達人委托的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有權代為接受送達;
5.向受送達人在實現(xiàn)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國家機構發(fā)展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管理機構、業(yè)務代辦人送達;
6.如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以郵遞方式送達,則可以以郵遞方式送達,且送達回執(zhí)在郵寄日期后六個月內不予退還,但根據(jù)各種情況,該送達被視為已送達,期滿后,該送達應視為已送達;
7.不能以上述方式送達的,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后,視為公告送達。被告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沒有住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并通知被告人在收到起訴書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被告申請延期的,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準予延期。當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住所,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裁定不服的,有權在判決、裁定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上訴。上訴人收到上訴書副本后,應當在30日內提交答辯狀。當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或者答辯的,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延長。
三、涉外離婚期間問題
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不受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限制?!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自適用普通程序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期的,應當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五十九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
四、涉外離婚案件證據(jù)存在問題
當事人在我國審判過程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jù)是在我國境外形成的,應當經(jīng)所在地公證機構證明,并經(jīng)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蚵男兄袊c東道國簽訂的有關條約規(guī)定的認證程序。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jù)在香港、澳門、臺灣形成的,應當辦理有關證明手續(x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文件、證明或者外文說明材料,應當附中文譯本。中文在這里是簡體中文。
五、受委托代理涉外訴訟的離婚問題
1.我國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當依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進行委托。
2.在國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國就委托中國律師進行辦理離婚。離婚訴訟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專業(yè)律師代為企業(yè)辦理離婚經(jīng)濟案件。但當事人必須向法院通過出具委托書和意見書,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jīng)當?shù)厣鐣痉C關對于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工作直接影響公證)。意見書包括學生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表達意見,要求我們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發(fā)展出具公證后的對有關個人財產(chǎn)的分割、子女撫養(yǎng)等的書面語言處理不同意見。
六、如何處理中國公民在國外的離婚問題
1.中國公民不在國外定居,配偶在國內定居的,不論是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都受到當事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的管轄。
2.中國公民在國外有住所,其配偶在國內有住所的;無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外國當事人向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夫妻關系雙方企業(yè)在國外定居的中國社會公民基本要求在國內關于辦理離婚手續(xù)的,如果我們雙方對離婚財產(chǎn)進行分割、子女教育撫養(yǎng)等問題學生沒有其他任何存在爭議,可以選擇回國向原結婚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辦理離婚手續(xù);如果對以上有爭議,則需回國向原結婚登記地人民對于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雙方如因特殊工作情況已經(jīng)不能回國,可辦理業(yè)務授權委托書,委托國內親友或律師制度作為公司代理人代為辦理,并向國家國內原結婚登記機關或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提交書面表達意見,由該登記機關人員辦理或由人民法院審理。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jīng)當?shù)毓C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影響公證。
4. 中國公民的丈夫和妻子都在國外但尚未定居的,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由原告、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涉外的婚姻中會有很多問題,因為雙方生活環(huán)境已經(jīng)文化的差異,以及家里人的看法等,能走到一起很不容易,但是很多伴侶不能走到最后選擇了離婚,這也是在所難免的問題。您如果受離婚的困擾可以咨詢深圳涉外離婚律師。
深圳涉外離婚律師在涉外婚姻中子 | 深圳涉外離婚律師解析離婚的法律 |
深圳涉外離婚律師解讀重婚法律后 | 深圳涉外離婚律師解析:國外婚姻 |
涉外婚姻中的婚姻協(xié)議與分居協(xié)議 | 婚姻移民與簽證問題:深圳涉外離 |